记者了解到,2014年,刘某等16位农民工通过第三人程某牵线承包了王某的大棚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程某却以工钱未到账为由拒绝给付工资。经百般讨要未果,2015年1月,刘某等16位农民工将王某诉至北票市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和解,王某表示2015年2月底前付清拖欠农民工的劳务工资。但履行义务时间期满后,王某仍未履行调解书还款义务,刘某等16位农民工遂向北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穷尽查控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当时王某也下落不明,最终只能以终本方式结案。
到了今年,刘某等很多农民工对这笔拖欠多年的工资已经不抱任何希望。没想到,北票市人民法院长效执行机制一直关注着王某的财产情况,一直与申请人保持联系,双方配合查找王某下落。当再次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下落后,案件在第一时间被恢复到北票市人民法院杨阳团队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杨阳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并通过电话约谈告诫王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王某仍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推托,表示无力支付劳务费。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杨阳调整执行方案,依法将王某传唤到北票市人民法院对其耐心释法,分析利弊。
起初,王某态度消极,对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置若罔闻。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并严厉的向其说明恶意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
最终王某迫于法律的威严,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积极还款,希望法院能给予其一定的期限,保证筹集资金还款。在征得16位申请人同意后,王某与他们达成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届满前,被执行人王某按时将拖欠刘某等16位申请人的执行案款共计2.6万余元缴纳至法院。执行法官杨阳驱车亲自到每一位农民工家里将该案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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