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过高速拟改为按车型收费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2020年1月1日起,湖南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或将转换为按车型收费标准。11月20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召开《湖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费标准方案》相关定价机制听证会的公告。定于11月27日上午在长沙组织召开相关定价机制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公告表示,此次调整仅将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转换为按车型收费标准,维持现行的客车收费标准。


    具体来说: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基本原则,制定全省货车按车型收费标准(详情请扫二维码查看,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执行)。同时,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的省内高速公路路段1类货车,以及G4京港澳高速、G60沪昆高速、G72泉南高速等3条高速公路省内路段5、6类货车在新标准基础上暂执行10%的通行费减免优惠。


    对使用ETC通行长沙机场高速的货车改按实际行驶里程收费,执行全省统一的按车型收费标准。客车和未安装使用ETC的货车仍暂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目前,截至11月18日,全省高速公路ETC用户累计达到575.08万,完成发行总目标的87.56%。


    本报记者黎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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