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前下达我省以工代赈资金[海东时报]

时报讯(记者 张傲)近日,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积极争取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41亿元,基本用于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道路、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其中含劳务报酬2120万元,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比例的15%。

据介绍,以工代赈作为贫困群众参与农牧区中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和参与式扶贫手段,既能增加贫困群众生产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又能从精神上促进贫困群众摆脱“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紧紧围绕我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目标和任务,以助力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导向,完成国家投资计划切块分解下达工作,并及时指导各县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报酬发放,切实发挥以工代赈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为切实做好以工代赈工作,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激发内生动力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根本要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今年我省研究制订了《青海省以工代赈工作管理细则》,旨在按照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以工代赈的本质特征,把赈济作为谋划项目、安排资金、实施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挥好以工代赈政策的功能作用。

据悉,该实施细则共七章36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明确了以工代赈的性质和资金主要投向,以及项目从资金申请、下达、实施到组织验收的项目管理程序和要求,强调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的比例和涉农资金整合后继续执行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的政策要求等内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