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要立即对私设“小金库”的表现形式深入复查,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确保自查覆盖率达到100%。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克服利己之心,把防范“小金库”作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杜绝私设“小金库”问题,防止腐败现象发生。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要严格管理各项资金,确保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防范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
督导检查期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开展防范和杜绝私设“小金库”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主管财务的领导、财务人员分别就防范和杜绝私设“小金库”进行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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