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撑起野生动物“保护伞”(海东时报

时报讯(记者 蒋晖)近年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多部门联动,落实防范制度,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运输和买卖等违法行为,为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筑牢屏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东市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赴六县区,对非法猎杀、收购、出售、贩卖、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非法行为和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场所及野生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出动森林公安、林场职工和护林员等约2.8万人次,对15个农贸市场、56家已办证野生动物驯养殖场、120余家餐饮点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养殖和经营场所、33个国有林场和林区,以及野生鸟类迁徙路线和栖息地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监测排查,进一步织密了日常巡查执法网络。

为有效应对野生动物突发疫情,海东市制定了《海东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并在每年春季和秋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重点时期,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徙停歇地及人工繁育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监测,建立监测值班、巡护、记录、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确保发生重大疫情时能快速反应。

同时,海东市认真贯彻执行我省有关野生动物养殖政策,依法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两轮清理和整顿,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海东市林草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局每年组织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海东市森林公安部门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9起、刑事案件59起,对无证从事驯养繁殖、借驯养繁殖名义从事违法养殖、经营、运输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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