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1家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海东时报)

时报讯(记者 周晓华 通讯员 王克庆)今年以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方面严格监管,全力紧跟重点工作靶心不偏、服务群众标准不降、监督检查力度不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截至目前,共检查全市医疗机构1956家次、检查药械经营单位3585家次、立案39起、罚款约15万元,责令整改31起。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海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采用药械监管同步开展的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向辖区内460家药品经营企业发出防控工作通知,实名登记工作流程,发放药械消费安全提示,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把一次性使用口罩、体温计、测温枪、退烧药、止咳药等防疫药械质量安全关。

同时,充分发挥抽验工作在风险防控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了2020年度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并将监督抽检与“药品安全·蓝箭护航”系列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点加强了对质量可疑、高风险等药品的监督抽检,切实提高药品抽检的科学性和靶向性。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通过简化药品经营企业开办程序,取消筹建审批、经营质量管理认证,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整体审批时间压缩近50%;推行医疗器械不见面审批(备案),实现了“只跑一次”;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由市级局受理、检查改为属地局受理、现场核查,为企业提供了便捷服务;为解决海东市执业药师不足的现状,继续允许连锁药店在有驻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延用“远程审方”开展药学服务,节省了零售药店用人成本。

此外,及时督促零售药店正常营业,保证全市县、乡、村人民群众及时购药购械。在保障民生的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做好员工防护和场所消毒等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保证和维护了疫情期间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良好秩序。积极探索药品安全精准监管、高效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安康河湟”药品监管模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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