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个集体四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西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 施翔)9月29日,记者从西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665个模范集体、812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西宁市三个集体、四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据了解,湟源县委县政府、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办事处、西宁市东关回族女子小学分别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殊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党支部书记李培东(藏族)、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香格里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辉(女)、青海兆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学礼(回族)、大通县创建办副主任、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鲁国庆分别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殊荣。湟源县委书记马建立、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香格里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辉(女)作为参会代表参加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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