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王某乙在本市双塔区某小区出售沙子、水泥、红砖等装修材料。陈某某看中该小区装修材料市场商机,并指使被告人李某某到小区强迫业主购买沙子、水泥、红砖等装修材料,并为李某某等人在小区对面租赁了房屋。期间,李某某与王某乙达成协议,由王某乙给李某某提供沙子、水泥、红砖等装修材料,李某某主要负责在小区内使用言语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强迫业主购买他们的装修材料,并阻止、拦截业主找外面的工人运送装修材料,同时二人还强迫业主必须用王某乙的工人运送垃圾、砸墙等零活。
2018年4月,陈某某又指使被告人王某甲到该小区参与上述强迫业主购买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的行为,后王某甲又和被告人乔某共同到该小区实施上述行为。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对进入该小区的沙子车进行拦截,对业主及装修工人实施言语威胁、辱骂、敲诈、恐吓、纠缠等“软暴力”,以达到垄断该小区装修材料市场的目的,最后迫使业主高价购买他们提供的缺斤少两的沙子、水泥等材料,同时还强迫业主接受他们提供的高价搬运服务。
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长期垄断该小区沙子、水泥、红砖等装修材料及砸墙等零活,给小区业主及装修人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随着扫黑除恶斗争的不断深入,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侦破,陈某某等五人伏法。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38笔犯罪事实依法对5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事实、量刑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充分发表意见。
本案庭审过程持续5个多小时,最后被告人均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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