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 以身试法必绳之以法[海东时报]

时报评论员 董健人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2020年春节 ,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其不寻常的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亿万国人同仇敌忾,置身疫情保卫战,义无反顾地自觉肩负起了作为公民的责任,责无旁贷地履行着公民的义务。

然而,就在这样的国难民危面前,有些人仍然不顾他人安危,无视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拒绝检查、强行冲卡、妨碍公务,甚至瞒报实情、携病频繁出入公共场所……公然挑战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

凡此种种,看似是个人行为,实为其心可诛。当前,新型肺炎病毒本身对防控工作不足以构成致命危害,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全力支持下,一定能够战胜疫情,夺取最后胜利。但是,最为可怕、真正对疫情防控构成致命危害的,恰恰是这些公然挑战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的不法之徒。大家都非常清楚,眼下病毒感染者是这一病毒传播蔓延的载体,病毒感染者所到之处都将成为危险之地。

目前,全国各地采取控制人员流动、自行居家隔离、设卡登记检查、指定留置观察、跟踪掌控动态等一系列防控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目的就是要通过控制人员流动、自行居家隔离手段,减少人员流动,控制人员外出,以静制动,降低病毒传播和病毒感染的风险。通过上述措施以动治动,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堵死病毒传播渠道,降低病毒传播和病毒感染几率。

因此,严防死守是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的关键,不让一个病毒携带者成为漏网之鱼,是成功阻击病毒疫情蔓延的根本保证。那些公然挑战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的不法之徒无疑会成为害群之马,成为破网之鱼、毁堤之蚁。无论他们居心何在,在疫情面前行为放纵、不受约束、不服管理,甚至有意瞒报实情、逃避检查、带病出行,本身就是无视公共安全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不惜以身试法,在公然向社会公德、法律法规发起挑衅。

对此,公安机关要敢于横刀立马,司法机关要敢于剑悬中天。公共安全事关全局,疫情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全球瞩目,历来被所有国家列为共同事件。在这一点上,各国法律保持高度一致,惩治公共卫生事件肇事者、犯罪者从来都是铁拳重典,从重论处。特别是在诸如新型冠状病毒以输入性方式传播,具有很强的传播能力的严峻形势下,任何放纵行为都是从重处罚的依据。任何个人无论是有意或者无意,只要存在放任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犯罪,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意义上,公安、司法机关必须明确认识到,打击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必要手段,是有效斩断疫情蔓延链条的不二选择。公安、司法机关在这一点上必须保持旺盛的斗志,必须肩负起使命担当,重拳出击,重典惩治,要在疫情防控保卫战中打出声威、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在严历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要进一步教育大家认清形势,认清疫情防控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情,更不是事不关己,可以我行我素的事情。法国著名思想家伏尔泰有过这样一句名言:“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但是大家要知道,虽然每片雪花都不愿承认自己是雪崩的罪魁祸首,但其实每片雪花都对雪崩负有责任。每一个人在这一时刻都要认识到,疫情防控,责无旁贷。

疫情面前无小事。责任和义务在疫情面前既不能迟到,更不能或缺。每个人只有从我做起,方能众志成城,才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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