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疫情应急设施建设投入。根据我市实际需要,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上报了关于我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请示,积极争取应急资金支持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检验检测项目建设。
切实履行价格监测职能。密切关注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用品价格变化,实时监测肉蛋禽类及蔬菜、粮油等生活用品的价格变动情况。持续对城区销售的鲜猪肉、21种蔬菜零售价,实施批零差率指导,全面做好蔬菜、鲜猪肉、牛羊肉平价供应。经监测,目前个别蔬菜品种价格略有波动,全市各医药店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及药品供应不足,其它药品供应正常,价格总体基本平稳。此外,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转发《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哄抬物价等行为严管重查,针对个别盲目抢购现象,积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健康消费。
另外,加强粮油储备与安全,抓好“放心粮油”供应保障,开展疫期粮油储备、市场销售、零售价格等相关情况专项检查。目前市辖区内各级政府粮食储备、社会商品库存充足,粮食市场销售价格稳定、供应保障有力,居民采购趋于理性、购销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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