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把居民收支调查工作作为积极践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作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突出重点,狠抓数据质量,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目前,从可支配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依然是我市居民家庭主要来源。2019年海东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2487元,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4%,收入比上年增加1202元,增长5.7%。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要因素。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4006元,收入比上年增加1316元,增长48.9%,增速居四类收入之首,是拉动居民收入增加的新生力量。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同比下降。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1077元和4393元,同比下降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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