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建成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西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 啸宇)近日,我市出台并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在三年时间内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要求,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该《实施意见》,并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从五个方面绘制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蓝图,为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该《实施意见》构建了全方位管理格局,将全市各级政府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从2021年起选择试点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建立全过程管理链条,将绩效管理实质嵌入市级预算管理全过程,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并实施全覆盖管理体系,将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做到资金范围“全覆盖”。

另外,《实施意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并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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