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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东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紧扣海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监督层面为海东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注重精细,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参与常委会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完成了《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和初审工作。提前介入法规立项、起草阶段,与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就法规项目起草的原则、体创结构、重点内容交换意见,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在城乡规划建设立法中,对《条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专题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86条,对条例认真审查修改,按程序提请审议通过,提高了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 积极探索创新,依法加强监督。强化沟通协调,落实监督工作计划。年初拟定2019年度工作计划,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待审查的有关事项及时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前进行沟通衔接,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开展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与执行情况、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财政决算草案、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所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告的审查工作,向人代会、常委会提交计划、预算、决算及审计报告的审查报告、审议意见 、决议13份。分析研判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海东实际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政府财政部门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 强化重点监督,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开展《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营造和谐宜居生活环境情况视察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城管条例的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着力提升执法检查质量。围绕市、区两级政府及市级责任单位开展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和谐宜居生活环境情况的调研,深入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住宅小区、车站、建筑工地等28个点实地调研,走访市民群众,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创城工作。 强化部署落实,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了《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实现预算审查监督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确保我市预算联网监督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依法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建立,多次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报告事项进行衔接,开展了专项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东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同时,依法推进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制定印发了《海东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为有效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组织委员参与监督活动,提升履职能力。组织专委会委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及时对重要议题、重点调研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认真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审议质量。努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开展监督过程中,通过邀请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拓宽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提升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 (时报记者 胡生敏 蒋晖 整理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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