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傅莉娟带来的提案之一就是《加强村规民约法制审核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傅莉娟建议,严格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程序,让当地群众通过村(居)民会议的形式实现参与村(居)事务的管理,只有村(居)民真正参与,群众才会愿意并乐于接受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她还建议,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由于没有明确并细化审核机制,直接导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环节的缺失和执行权威下降。今年4月30日,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专门文件。傅莉娟认为还可以进一步明确,比如,如何发挥司法机关在审核过程中的作用,审核工作如何细化等问题。 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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